| 產品說明 |
Q&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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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登記成分:
- 有效成分:(S)-α-cyano-3-phenoxybenzyl(1R,3R)-3-(2,2-dichlorovinyl)-2,2-dimethylcyclopropanecarboxylate and (R)-α-cyano-3-phenoxybenzyl(1S,3S)-3-(2,2-dichlorovinyl)-2,2-dimethylcyclopropanecarboxylate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3%
- 其他成分:乳化劑和其他增量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97%
2.成品性狀:淡黃色液體。
3.包裝規格:1000公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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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物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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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蟲害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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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公頃使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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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釋倍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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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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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楊桃 |
薊馬類 |
0.8~1.6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7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蓮霧 |
葉蟬類 |
1~3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10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蓮霧 |
腹鉤薊馬 |
2~5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10天施藥1次,施用次數3次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番石榴 |
葉蟬類 |
1.2~2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10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番石榴 |
薊馬類 |
1.5~2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施用次數1次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檬果 |
葉蟬類 |
1.2~2公升 |
1000 |
抽穗和開花期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10天施藥。採收前9天停止施藥。為保護授粉昆蟲和天敵,盛花期避免施藥。 |
| 薔薇科 梨果類 |
薊馬類 |
0.6~2.5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7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桃 |
葉蟬類 |
2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10天施藥1次,施用次數2次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鼠李科 梨果類 |
薊馬類 |
0.6~2.5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7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柿 |
薊馬類 |
0.6~2.5公升 |
1000 |
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,必要時隔7天施藥。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。 |
| 茶 |
小葉蟬類 |
1公升 |
1000 |
萌芽初期害蟲發生時開始施藥。採收前18天停止施藥。僅限於萌芽初期害蟲發生時施藥。 |
4.危害警告訊息:
- 易燃液體和蒸氣、吞食有毒、造成皮膚刺激、造成眼睛嚴重刺激、如果吞食並進入呼吸道可能致命、對水生生物有毒並具有長期持續影響。
5.危害防範措施:
- 穿戴防水耐化學性手套材質。穿戴臉部遮罩或護目鏡等眼睛防護具。穿著防水耐化學性膠靴,內穿襪。穿戴口鼻防具。勿使用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、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。遠離熱源/火花/明火/熱表面。禁止抽菸。保持容器密閉。容器和承受設備接地連接使用防爆的電氣通風/照明設備。只能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。採取防止靜電放電的措施。處置後徹底清洗。使用本產品時,不得飲食、喝水或抽菸。避免排放至環境中。穿戴防護手套防護衣物/眼睛防具/臉部防護具。若不慎吞食:立即呼救毒物諮詢中心或求醫。如皮膚沾染:用大量水清洗。如皮膚(或頭髮)沾染:立即脫掉所有沾染的衣物。用水清洗/沖洗皮膚。如進入眼睛:用水小心清洗數分鐘。如戴隱形眼鏡且可方便取出,取出隱形眼鏡。繼續清洗。漱口。不要催吐。如發生皮膚刺激求醫治療詢。如仍覺眼睛有刺激:求醫治療/諮詢。火災時使用ABC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。收集溢漏。保持陰凉,並存放於通風良好的地方加鎖存放。內容物/容器之廢棄依相關法規進行處置。
6.預防中毒與解毒方法:
- 本藥劑於調配、稀釋及施藥時,應注意穿戴防護衣物(長袖衣服、長褲、長筒靴、手套、口罩、帽等),以避免直接接觸,並避免排放至環境中。
- 施藥時不可吸菸或飲食,皮膚或眼睛接觸到藥劑應立即清洗。具中等眼睛刺激性。
- 萬一誤飲中毒時,請立即送醫循症狀處理。如有疑問請洽台北榮民總醫院毒藥物諮詢中心,電話:(02)2871-7121。
7.儲藏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:
- 本劑應儲存人畜不易接觸之加鎖陰暗處,避免與食物接觸。
- 本劑對水生生物毒性有毒並具有長期持續影響。勿使用於『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』、『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』及『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』。
8.廢容器處理方法:
- 農藥廢容器清洗方法:農藥空瓶包括塑膠瓶、玻璃瓶、鋁罐等,於農藥用完後,請將空瓶(罐)用清水沖洗三次,其清洗水應併農藥稀釋液使用,勿隨意傾倒,以防污染。
- 農藥廢容器回收方式:使用後廢容器集中存放,丟入農藥廢容器回收桶,送交農藥廢容器回收站,若數量集中達十公斤以上者,請撥打免費回收電話:0800-085717。
9.分裝工廠:漢寶工業有限公司
10.有效期限:兩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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